特殊教育机构频曝虐待伤亡 专家:应明确其法律身份
虐待伤亡事件频发,对特殊教育机构须精准监管
专家认为应尽快全面整顿行业乱象,明确特殊教育机构法律身份和监管部门
河北省任县检察院近年来严格执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共对7案13人进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图为近日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移交档案室进行封存处理。 刘静普摄
王鲁坤/制图
近日,两则相继发生的新闻引人关注:北京“森熙教育”自闭症康复机构流出虐待自闭症儿童视频,该机构每人每月全托费用高达1.4万元,所谓的特殊教育却是陪看电视;安徽临泉18岁男孩被父母送到“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戒除“网瘾”,仅一天后便离奇死亡,遗体上有多处伤痕。
事实上,这类事件早已不是新闻。近年来,关于青少年儿童因精神疾病或心理问题被送往康复机构、培训学校等特殊教育机构,却遭不专业治疗、暴力虐待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令人触目惊心。
本报记者梳理分析了2009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十个相关案例,发现青少年儿童心理康复领域因大量非专业人士和治疗方法进入,又因监管部门责任不明晰,长期处于失管、漏管、弱管状态,其行业乱象已严重到不得不立即加以整治的地步,否则前文所述悲剧将可能重演。
供求失衡:旺盛需求与杂乱市场的矛盾不断升级
随着社会对精神疾病认知的深入,青少年儿童的精神心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重视。除已经可以科学诊断的自闭症、抑郁症等精神或心理行为障碍,还有认定存在争议的“网络成瘾”等心理问题,都成为家长寻求康复治疗的原因。
2016年10月,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儿童青少年精神病学组主任委员郑毅教授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在儿童精神科门诊中占60%以上,我国约有3000万儿童受到不同程度心理行为障碍的困扰。仅自闭症,记者查阅今年4月发布的《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Ⅱ》,其中显示我国约有200万名14岁以下的自闭症患者,并以每年近20万名的速度增长。
这些数据的背后隐藏着对精神心理类问题康复治疗的极大市场需求。如今,不少治病心切的家长在青少年儿童确诊精神疾病或出现心理问题后,除在正规医院治疗外,还选择将孩子送往康复机构或所谓特殊学校辅助治疗。
“国内的常规医院一般只负责检查、诊断和医学治疗精神疾病,但能对精神疾病或心理问题青少年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官方康复机构,整体上数量较少,远不能满足当前旺盛的市场需求。”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系副教授刘炫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现实确实不乐观。据记者查阅资料,截至2016年9月底,在中残联注册的自闭症康复机构共1345家,而我国儿童精神疾病的专业医学工作者不足300人。公办康复机构僧多粥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庞大市场需求,促使一些民间资本涌入该领域,纷纷成立康复机构、培训中心等。
“但就自闭症领域而言,现有的康复服务体系比较匮乏,机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仍然不能满足自闭症患者的需求。”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工作人员王培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家长中口碑比较好的机构都是排队入班。星星雨是我国首家专门为自闭症儿童服务的私立教育机构,目前入班需排队到2年之后。
无资质机构、非专业人员充斥康复领域
记者查询发现,本文开篇提及的“森熙教育”在工商注册时,经营范围只有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与自闭症专业治疗并无干系。而“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所属的安徽正能教育有限公司,一个月前还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军事培训教官和心理辅导师等职位信息,不限学历及经验,也不要求心理咨询从业资格证明。
记者分析了近年来影响较大的十个案例,发现这类康复治疗机构存在显而易见的问题。机构类型五花八门,既有康复机构、矫正中心等医疗类组织,又有培训中心、特殊学校等教育类组织,既有心理专科医院,也有商业机构、民营学校;一些民办机构通常很难在工商局网站上找到企业注册信息,在经营范围上更是存在很多疑点,甚至没有认证营业执照;因康复机构本身定位不明,也没有统一的入行资格证,所以普遍缺乏专业资质,通常以“教育咨询”“心理咨询”的方式打“擦边球”;工作人员也无需专业门槛,不少康复理念和手法属于自创,缺乏专业认可……这些乱象在各地民办康复机构中普遍存在。
更为棘手的是,这些康复机构到底由工商、教育还是卫生部门监管?目前尚没有定论。案例中,有孩子命丧康复机构,但由于监管主体不明,几个部门互相推诿,家长维权遭遇困境。
就民办康复机构超范围经营问题,记者致电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鲁谷工商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涉及医疗服务需要获得卫计委的专项许可,而对于医疗服务的界定也需由卫计委进行。石景山区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则称,具体情况还应由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加以界定,不能笼统给予解释。
针对青少年儿童心理问题开展康复训练的机构,到底属于医疗机构,还是教育机构?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我们有教育法,也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但对于两者之间的概念界定仍然比较模糊。”注册医疗机构需要医师执业证明,但这种康复机构明显未受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约束。针对精神或心理行为障碍青少年儿童的康复训练到底应该由哪类机构来完成,其所需资质、注册流程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哪些从业资格证明,都需要更明确的规定。
“民办康复机构对有精神或心理行为障碍的青少年儿童康复具有积极意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公办机构不足的窘境,帮助更多的青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刘炫麟认为,民办康复机构本身出发点是好的,但因为相关立法缺失、监管依据不足,让一些达不到标准、无法承担康复职能的非法机构涌入市场,导致损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件频发。就国家层面而言,现阶段首先要对这一行业领域进行严厉整顿。
完善法律法规实现“无缝监管”
“我国法律目前关于这方面的关注不够,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方面基本上是缺失的,这就使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所确立的权利和保障理念,难以贯彻执行。”刘炫麟指出。
我国首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精神卫生法已于2013年5月开始施行。在社区康复方面,精神卫生法规定,社区康复机构应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也要求建立残疾人康复制度和相应康复机构。
但精神卫生法并未明确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精神障碍康复权益的保障措施。而且,以各地社区的发展现状来看,对精神疾病的社区服务、社会康复等缺少设备、场地和经费支持,缺少精神科专业人员,针对青少年儿童的专业人员更为匮乏,所以社区目前还没有相应条件承担康复训练这一职能。对此,刘炫麟认为,应完善法律对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未成年人特殊权益加强保护,针对精神卫生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进一步出台细则,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不少康复机构因不专业治疗或虐待未成年人致其伤亡,发生事故后也被判赔偿、处罚甚至被取缔、停办,但在休整一段时间后又卷土重来、重操旧业。“这种专门康复机构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统一管理,实行信息有效查询和实时披露,不让违法机构钻空子。”刘炫麟建议,应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规定,进一步明确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职责和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衔接,实现“无缝监管”。郑雪倩则认为,还应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发生事故、被吊销经营执照的公司将不能再次执业。
“现阶段,所涉管理部门之间还缺乏沟通,没有形成管理合力。应在国家层面建立青少年儿童精神心理健康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青少年儿童精神康复机构评估体系,评估可以由行业协会来承担。”刘炫麟建议,除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外,还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实现整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相关案例
●2009年,山东省临沂市网络成瘾戒治中心被曝光使用“电击疗法”对青少年进行所谓“戒除网瘾治疗”。
●2011年9月,17岁男孩因性格内向被送往湖南长沙三味教育咨询学校军训,被教官殴打致骨折。
●2014年4月,14岁男孩被送至云南省沾益县焕然成长训练中心戒除网瘾,接受体罚数小时致8根手指坏死。
●2014年9月,河南两名少女被送往河南郑州搏强新观念生活培训学校接受行为矫治,因被强制加训导致一死一伤。
●2015年3月,在从事“问题青少年”网瘾戒断、不良行为习惯矫正的特训学校重庆欧瑞特训机构,15岁男孩因与教官发生冲突被殴打致死。
●2016年5月,3岁自闭症男孩在广州“天道正气”自闭症儿童康复基地接受高强度徒步拉练后死亡。
●2016年9月,“戒除网瘾学校”山东科技防卫专修学院被曝光“黑暗体罚”,16岁女孩从该校离开后将母亲捆绑绝食致死。
●2016年12月,15岁自闭症少年在广东深圳走失,被辗转送往广东省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45天后死亡。
●2017年8月,安徽阜阳一名男孩被送往合肥正能青少年特训学校戒除网瘾一天后死亡,遗体上有多处伤痕。
●2017年8月,北京森熙教育的自闭症康复机构被曝光涉嫌虐待有自闭症倾向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