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福绵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效果好

30.01.2015  13:37

  广西检察网1月30日讯  (通讯员黄静)1月29日上午,由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一案在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福绵区检察院检察长冯国亮出庭支持公诉,福绵区法院院长莫伟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此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为该院自2014年6月初正式受理公诉案件以来首次。

  本案被告人沈某受他人指使,于2014年9月24日9时许,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路口携带装着毒品K粉的黑色手提包搭乘卧铺客车回玉林。同日15时许,沈某在玉林换车到陆川的过程被抓获,经称量,涉案毒品K粉  975.5克,经鉴定,上述K粉检出氯胺酮成分含量为80.8%。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冯国亮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阅了案卷,制作了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准备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为庭审进行了充分准备,以应对庭审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庭审过程中,冯国亮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和宣读了定罪、量刑证据,驳斥了被告人的辩解,提出了量刑建议,并结合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当庭教育。公诉人举证有序、答辩得体、用语文明、举止威严,有力地指控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作者单位:福绵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