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工作

16.02.2015  18:01

            2月9日至13日,自治区环保厅派出4个督查组,对桂林市、梧州市等9个市辖区涉重金属行业等环境风险点进行督查。

钟兵副厅长在检查玉林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

督查组在使用移动执法系统

            督查组采用实地走访企业、现场座谈、听取汇报和查看材料等方式,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对各市、县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点进行排查整治和防范情况督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要求企业对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此外,督察组还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要求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责任,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和涉重金属等“风险点”排查阶段(2015年1月至2月);二是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3月至11月);三是总结上报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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