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环保局集中约谈6家企业 强化四项措施
为切实抓好在环境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8月25日,忻城县环保局局长罗培志、副局长王国富组织对4家石材加工和2家缫丝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在认真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针对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四个强化”的具体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约谈中,忻城县环保局通报了近日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的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结合当前的环保工作形势作了认真分析,要求各有关企业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完善环境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针对问题,强化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发现石材加工产生的废渣、废水存在的环保治污设施容量不足和缫丝企业废水、废气无序排放等问题,重申了环评审批文件要求的同时,强调各有关企业,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资金投入,做好环保治污设施扩容建设,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管控,严禁擅自闲置环保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有效治理污染物。要杜绝任何形式的私设废水排放口,坚持采取废水经过有效处理在厂区内回收利用的综合措施。
三是立书立据,强化整改时限。针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局领导与接受约谈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列出了整改项目清单,要求企业分别在9月10日前部分项目完成整改,9月25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跟踪督查,强化工作落实。为有效根除环境隐患,保障安全,该局针对当前的环保工作,提出了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要坚持做到:思想不松,内容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始终保护高度警觉。在大力加强执法监管的基础上,保持每个整改项目有1名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跟踪落实,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对经督查仍不落实整改的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停电断水的关停措施,直至整改落实,隐患消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