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环境保护大事记(2008年5月)

08.11.2014  20:03
4月3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 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批)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

  5月3日,环境保护部决定,命名北京市门头沟区等69个地区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5月5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京会见了奥地利经济与劳动部副部长约瑟夫·迈尔一行,双方就在环保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及感兴趣的环境问题交换了意见。

  5月6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日本会见了日本环境大臣鸭下一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日本环境省关于合作实施小城镇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项目的备忘录》。

  5月9日,中华环保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日,为做好奥运期间北京和协办城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印发《奥运期间北京和协办城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监测方案》。

  5月1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在重庆开班,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重庆市副市长谭栖伟、国务院三峡办副主任卢纯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鄂、渝、川、黔、滇5省(市)59个县(市)分管环保的副县(市)长参加了培训。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马上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进入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待命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按预案开展工作。

  当夜,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密监控,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万无一失;及时了解化工厂、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敏感设施和区域的相关情况,做好应急预案,随时防控可能出现的环境事故。

  5月13-31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率领有关专家赶赴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并代表环境保护部及周生贤部长慰问地震灾区的环保系统干部职工。

  5月13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加强民用核设施和辐照装置抗震应急准备的通知》,要求各营运单位加强民用核设施和辐照装置抗震应急准备。

  同日,环境保护部下发《 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 》、《 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 》,要求相关地区密切监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严格防范次生环境灾害。

  同日,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5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党组召开会议,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研究环境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祝光耀出席了会议。

  同日,环境保护部干部职工向地震灾区群众第一批捐款70.61万元通过民政部送往灾区。

  同日,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并主持会议。

  5月15日,北京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副部长张力军、北京市市长郭金龙、河北省政府代省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日,为防范地震灾害后可能发生的次生放射性污染事件,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地震期间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监管的通知》。

  同日,国家核安全局印发《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5月16-22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率领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赶赴地震灾区,检查灾后核设施环境安全状况,指导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看望并慰问地震灾区的基层环保干部职工。18日,周生贤部长先后到四川省广元、绵阳、什邡市环保局,慰问基层环保职工,并查看了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指导部署污染防控工作。21日,周生贤部长赴成都第四污水处理厂察看运行情况,随后前往环境保护部抗震前线指挥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及四川省环保局、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慰问四川地震灾区的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了解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全面部署防范次生环境灾害工作。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通知陪同。

  5月17日,为防范“堰塞湖”对下游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环境保护部印发《 关于加强对水库坝下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紧急通知 》。

  同日,为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会议精神,确保抗震救灾期间科学防范和有效处置次生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印发《预防和处置四川汶川地震次生环境灾害实施方案》和《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次生环境灾害防治监测方案》。

  5月19日,为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评价工作,保证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的科学性,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

  5月19日-21日,中国山区生态经济与新农村建设高峰论坛在浙江举行,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祝光耀出席会议。

  5月20日,为加强地震灾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灾区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印发《 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 》、《 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 》和《 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

  5月20-21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中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长傅雯娟、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出席会议,并为苏州工业园区等首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行了授牌。

  5月21日,为保障灾区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部印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

  5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汶川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情况举行第十三次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指出,目前,地震灾区7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所有核设施均处于安全状态,灾区未发生重大次生环境事件。

  同日,为指导灾区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废物,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印发《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

  5月24日,卫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下发《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5月26日,环境保护部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抗震救灾的重要讲话,周生贤部长在发言中谈了学习体会,并对抗震救灾环境应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潘岳、张力军、周建、傅雯娟、祝光耀及各司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国家机关第一巡视组石见元同志列席会议。

  5月29日,环境保护部抗震救灾情况通报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发表重要讲话,通报了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环境应急工作安排,强调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上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主持会议,中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长傅雯娟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机关全体人员、京外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在京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班子成员,机关各离退休支部书记、支委等出席会议。中央国家机关第一巡视组麦青同志列席会议。

  同日,为尽快消除地震灾区环境安全隐患,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力度的紧急通知》。

  同日,为加强灾民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印发《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5月30日,为指导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印发《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 》。

  同日,为指导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建设,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印发《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环境保护技术指南(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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