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非煤矿山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今年以来,田阳县非煤矿山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一、履行监管计划,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认真履行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监管计划,监管检查工作人员坚持每个月到位到点检查1次,重点敏感时期坚持每月2次以上到位检查,检查工作做到“五有”。1至7月份,非煤矿山领域开展全县性的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2次。共组织检查81次,制作现场记录53份,下达责令整改文书18份,开展整改复查10次,下达强制措施决定3份。春节后,加强组织对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组织整改,验收合格后经县安监局备案方能复工。3月6日-3月31日,共对全县15座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二、汛期检查和规范化安全生产。
汛期前,落实了全县5座尾矿(渣)库对应的管理责任单位和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明确了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整治了玉凤镇百乐尾矿库,确保汛期安全。加强矿山标准化建设,共启动了6座矿山开展3级标准化建设,1座矿山开展了2级标准化建设;规范登记制度,统一了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台账登记材料的填写,坚持制度上墙、登记规范化工作,通过检查、整改,大部分矿山企业遂步走上规范化;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共有20人参加了培训换证工作;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目前,全县共有12家正常生产或正在整改的采石场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从源头治理违法超限超载。5至7月份,全县开展源头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要求各采石场把好装载、计量、出口三道关口。通过综合治理,采石场超高装载现象基本没有,货运车辆都加盖篷布,基本做到不撒漏。同时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采取各种监管措施严格控制非煤矿山企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在市下达的预控指标范围之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实现“零”死亡目标。
(田阳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