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申请书骗取城区城管监察队备案获刑6个月

19.03.2016  14:25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骆健)印章作为单位或个人证明办理某种业务的重要凭证,具有严谨、唯一的特征,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男子伪造当地政府印章,骗取城区城管监察队的备案,联系他人在空地上倾倒渣土,非法获利,最终被当地政府发现并报案。昨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7月上旬,良庆区那马镇那马村那锦坡村民经商议后,决定将村坡附近一块名为“宋相”的土地,作为该坡新农村建设的绿化用地,并动员村民外出联系工地运土回填、平整该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村民黄某得知此事后,觉得有利可图,通过一名男子联系工地获知,某工地有意向“宋相”运送渣土。

  7月中旬开始,该工地的施工车辆陆续将施工渣土运至“宋相”堆放,黄某负责在现场指挥运土车辆倾倒泥土并统计车辆的数量,每天可获利300余元。但往“宋相”倾倒渣土一事并未经过城区城管部门的审批备案。去年8月中旬,运输渣土的车队被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为了继续获利,并尽快获得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的备案审批,心急的黄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拨打街边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一名私刻印章的男子,以50元的价钱伪造了一枚“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几日后,黄某将盖有伪造印章的“关于那锦坡新农村改革建设规划申请书”送至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骗取该大队备案后,其继续联系工地往“宋相”运输泥土。

  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将收到两份盖有那马镇那马社区和那马镇人民政府印章的申请书一事告知那马镇政府相关部门。经查实,在那马镇政府办公室使用的公章登记表中并无此登记。此外,在核对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收到的申请书时,那马镇政府发现申请书上的印章与那马镇政府的公章有一字母不符,可确定那马镇政府的公章被他人伪造。

  事发后,黄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民警还在黄某住宅附近的一棵龙眼树下,查获了伪造的“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人民政府”“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广西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印章。

  昨日,良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黄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应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