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复印件的通告

15.09.2018  04:1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对暂时不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证明原件,各窗口单位自行复印,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复印件”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到全区各级行政审批机关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复印件。需要证照复印件的,一律由受理机关的政务服务窗口自行复印。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