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与电动车抢道超车引发事故 电动车被拖行30米

19.12.2014  16:39

  11月22日,中山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车强行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通讯员欧雯 摄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李桃 通讯员欧雯)为了赶时间,不少司机朋友都喜欢在行驶时随意变换车道超车,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今年,因为抢道已经发生了多起事故。上个月,在叠彩区就连续发生了多起车辆刮碰的事故。

   案例1:货车与电动车抢道超车引发事故

  11月22日10点半左右,中山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车因强行抢道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正常直行欲前往乌石街路口方向,遇吴某驾驶货车沿中山北路一同往北行驶、右转驶入芳华路时,李某加速欲直行,吴某刹车不及,将李某连车带人撞倒,李某滚出车轮外受伤,电动车被拖行30米。

   案例2:电动车与小车抢行引发事故

  11月22日10点左右,北极广场东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与小车抢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新购买还未上牌的小车在机动车道内正常直行,遇邓某驾驶电动车在同一股车道内抢行,两车相撞,王某的小车右侧被刮蹭出一条刮痕,由于撞击力量较大,右侧前轮爆胎。所幸无人受伤。

   案例3:汽车与脚踏三轮车抢行引发事故

  11月27日10点10分左右,陈某驾驶环卫三轮车(脚踏助力、后方视线被遮挡)从圣隆圆盘驶入凤凰山立交桥下右侧辅道,由于未靠右行驶,与后方驶入同一辅道的黑色越野车发生碰撞,陈某受伤。

  交警提醒,近年来,电动车轻便灵活、节能环保且易操作,给大部分人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关于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逆行、抢道等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不少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陋习也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进入冬季,电动车驾驶员为追求保暖,着装变得厚重笨拙,反应能力相应下降。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途经或进入路口时,应集中注意力,遵守禁止标志标线指示,不要抢行,加强对周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