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玩具枪抢劫金店 案值逾百万一审获刑14年

13.06.2016  05:25

  持玩具枪抢劫金店

  江苏高邮一男子蒋某爱慕虚荣,持玩具枪、水果刀抢劫金店,案值逾百万。12日,江苏高邮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今年1月22日晚上六点多钟,高邮通湖路某金店被打劫了。当时被打劫的金店里有3个店员正在聊天,看到蒋某进来,其中1个店员走过来接待,看到蒋某手上的枪后吓了一跳。蒋某示意她把卷帘门关起来,又强迫另一个店员打开柜台的锁,蒋某拿出一只拎包,从柜台里抓取金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