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钱包监控拍下踪影 不主动归还将被追刑责

01.03.2017  14:33

  

  男子弯腰捡钱包

  

  男子捡起钱包后与后方男子说话,随后两人一同离开。刘先生供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我们提倡邻里要相互守望,目的是一旦有事大家好照应。这不,刘先生在南梧路瀚林山水源小区里,丢失一个装有3800元现金的钱包。小区的监控追到某栋居民楼的4楼,刘先生找上门去却没能拿回钱包。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兴宁警方已经掌握拾包者的信息,请当事者主动归还他人财物。

  刘先生居住在瀚林山水源小区,据其介绍,2月21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他骑着电动车载着妻子张女士,从明秀望州路口的店面返回小区。进到家里后才发现,张女士原本拿在手上的一只暗红色、带花纹的钱包不见了。

  “钱包里装有3800元现金和一些收据。”刘先生说,进小区时,钱包还有手里。当时张女士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怀里抱着一个孩子。他估计,钱包是在小孩吵闹时掉落在小区里的。寻找无果后,张先生找到小区物业,要求打开监控看看。

  监控视频显示,刘先生的钱包就掉落在小区通道里。14时43分,一名上身穿暗红色衣服的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路过。男子停下车子,弯腰捡起钱包。另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紧随其后。捡起钱包后,两人还在原地交谈了一阵子,便骑车离去了。

  捡到钱包的人,究竟是不是同一个小区的业主呢?随后,刘先生将此事向兴宁公安分局腰塘派出所求助。民警和物业工作人员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这两名男子当天通过电梯进入小区某栋居民楼的4楼。

  4楼的电梯左右两侧总共居住有4户业主。刘先生说,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追踪,就是找不到监控视频里的那两名男子,小区也没人承认捡到了钱包。记者随后从兴宁警方了解到,他们已经掌握拾包者的信息,“请当事人主动归还他人财物。如果不方便出面,也可以将钱包送到腰塘派出所,由派出所帮送还”。

   提醒

  捡走他人财物不还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捡到他人财物不归还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呢?金桂北斗律师事务的莫远锋律师介绍,根据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钱包里装有贵重物品,拿走他人钱包的行为涉嫌侵占他人财物,或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当事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莫远锋说,当事人如果能够主动归还财物,主观上没有故意侵占他人财物,才有可能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石笑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