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深陷网恋被骗两万余元

09.10.2016  02:41

广西新闻网 右江区10月8日讯(通讯员 李洪波)如今各类交友信息让人眼花缭乱,需要我们学会“火眼金睛”辨别真伪。近日,百色凌云籍男子谭某因网上交友不慎 ,被骗走了两万余元。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对实施诈骗的田某和吴某判处了刑罚。其中,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吴某、田某共同退赔被害人谭某经济损失18500元,被告人田某退赔被害人谭某经济损失3000元。

2015年3月,谭某的手机聊天工具上突然弹出一条交友信息,对方声称自己想找对象,想结婚。经过一系列的“深聊”,谭某觉得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并得知对方的“真实名字”叫“罗春花”。但此时的谭某却不知道这个“罗春花”其实是吴某所虚构出来的,也并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的走入吴某设计好的陷阱中。在吴某骗取到谭某的信任后,田某也以“杨子木”的虚假身份谎称是“罗春花”的堂哥添加了谭某的“好友”。

在此后的日子里,田某就以没有生活费、父亲治病用钱、债主催债等理由向谭某索要钱财18500元;同时田某还谎称如果谭某愿意汇钱就让吴某与其结婚,谭某为此对田某的要求便是百依百顺。同年5月底,田某在吴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联系谭某,并以外出打工回程需要路费为由向谭某索要3000元。

案发后,经查明从2015年3月至5月底,谭某多次汇钱到田某、吴某所提供的银行卡号里或给现金吴某,致使谭某被骗共计2万余元(其中田某涉案金额共计21500元,吴某涉案金额共计18500元)。事后,吴某、田某已将所骗得的赃款全部挥霍。

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被告人吴某或单独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编辑:廖志荣  作者:李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