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要”分手费 占着宝马不还

21.01.2015  06:04

  (原标题:前男友占着宝马不还)

  分手了,前男友还占着自己的宝马汽车不肯归还,女子无奈之下将对方告上公堂。

  原告小徐与被告韩某曾是一对情侣。小徐说,她与韩某于2013年春节相识并交往,2013年间,她购买了一辆宝马牌小汽车,并入户登记在自己名下。当时作为男友的韩某有时会借用该车。

  后来,两人相处得并不愉快。小徐说,经常争吵,导致两人关系逐渐恶化。2014年6月韩某以公司安排出差为由,未经她同意,强行将小汽车开走,并拿走该车的有关证照手续。为此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并直接导致二人分手。

  事后,小徐多次要求韩某归还小车以及相关证照手续,但均遭到拒绝。再后来小徐还发现,韩某竟然与他人串通将车先过户到他人名下,不久后过户到其自己名下。

  事已至此,小徐只好将昔日男友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该小车。

  陆川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谢玉文通过细致审阅原告提供的证据,并积极到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了解案情后,谢法官与韩某多次电话联系进行劝导。但电话中的韩某相当无理,自以为自己的行为“有理有据”。

  电话劝导不通,谢法官约见了韩某,这次一改之前的平易温和态度,语气坚定,说话掷地有声,从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方面反驳了韩某占有该小车的“合法基础”,又从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他进行了全面的批评教育。

  在法与理面前,韩某无从抵赖,表示愿意与小徐协商解决此事。随后,韩某及时归还了小车给小徐,小徐也向法院申请撤诉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孔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