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扶贫工作全过程

31.05.2018  17:52
  铲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南宁态度鲜明,步伐坚定。近日,南宁市委印发实施《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深入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扶贫工作全过程,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市政协文史委原主任、市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专家谭本基表示,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各级党委、政府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打好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尤其要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南宁市出台《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谭本基认为,《规定》可操作性、指导性强,瞄准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列出了行为规范、“负面清单”,同时注重与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相衔接等,这些都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必将鼓励各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有所作为,让他们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覃升锋说,《规定》的出台是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南宁等全国7个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部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与近年来党中央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

  覃升锋认为,过去,各地在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缺乏明确的量纪标准,没有统一的行为规范。南宁市将近年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探索形成的成功经验和管用“实招”,以党内立规的形式规范起来、固化下来,这在全国具有首创性,弥补了过去各地在这方面立法上的空白,意义重大。

   确保基层扶贫工作有规可依

  “我们邕宁区作为2016年脱贫摘帽的贫困城区,《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城区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开展扶贫工作,意义重大。”邕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坚说,《规定》抓住了“扶贫”和“作风”两个关键词,围绕“脱贫攻坚”这个头等大事,抓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这个要害,有利于解决基层扶贫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胡坚认为,《规定》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统一, 惩处与教育相统一,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隆安县纪委常委黎远认为,《规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帮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确保脱贫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和资金项目发挥效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隆安县纪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规定》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

   采取措施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

  5月30日上午,马山县白山镇纪委组织了民族村“两委”的党员干部对《规定》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讨论。马山县白山镇纪委书记黄琪认为,过去,在开展脱贫攻坚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时有发生,《规定》出台对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们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执纪审查和追责问责,坚决整治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规定》明确了10个正面的行为规范,归纳梳理18项追责情形,列出‘负面清单’,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准则和重要遵循。”马山县白山镇民族村第一书记农建萍表示,她将依据《规定》明确的行为规范,做好贫困户的入户调研、精准识别等工作,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高标准地完成今年整村脱贫的目标任务。

  上林县大丰镇党委书记覃桂南表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位推进的格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整治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等行为,全面整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行为,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

  市交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农明姬表示,将认真履行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扶贫工作全过程,切实帮扶对口贫困村实现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