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坚持每月一学 磨砺监督执纪问责“硬功夫”

07.06.2016  23:53

      6月6日上午,派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按时召开月度定期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组长林家燕对组、室5月份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6月份重点工作做了安排,并对组、室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了布置。

      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进行一次理论业务培训,是派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为践行好“四种形态”,苦练业务“内功”,勤修监督“硬功”,提升派驻机构业务能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定期学习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刻理解落实“四种形态”理念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派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回归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四种形态”引领纪律审查水平全面提升,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今年1至5月底,自办案件2件,立案2起,通报批评3个单位,诫勉谈话4个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了7个部门(单位)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通过正风肃纪,做到严格执纪不心慈手软,在全委营造了直面问题、担当负责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工作震慑,切实做到了从严执纪。 (文/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