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评出36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17.11.2016  03:03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东部片区交流推进会上获悉,在积极推进国家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的同时,山东省开展了省级模范县(市、区)评选活动。2014年~2015年,全省评选出36个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通过省级创建活动的开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已成为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识。
    据悉,山东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以省级国土资源综合考核成果为基础择优推荐,将供地率和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评选标准,推荐申报国家级模范县须从省级模范县(市、区)中产生。
    省级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涌现。节约集约用地历城模式、沂水飞地经济模式、兖州工业园区创新机制、诸城“五个倒逼”机制、章丘盘活闲置低效用地“七种模式”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促进了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不断提升。
      目前,山东省共有淄博、莱芜、日照3市获得国土资源部授予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地级)”称号,沂水县等22个县(市、区)荣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