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食药局开展食用油安全检查获重视

11.05.2015  10:44

  广西检察网5月11日讯(通讯员张昭荣)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两地土榨花生油质量问题于5月7日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大曝光后,平乐县检察院于5月8日上午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假、参假、售假花生油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检察建议。

  在座谈会上,分管侦查监督科的周副检察长向食药局的领导们提出了建议,首先是摆正位置,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能解决问题的执法者,不做只会发通知的执法者。要改变执法方式,执法检查不能仅仅是走走看看、发通知等程序执法,更应该严格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打击制假、参假、售假等实体执法。其次是把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式有重点、不分批次的对食品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我县二塘镇、沙子镇等存在土榨油作坊的地方,要重点排查,查出问题的生产者、销售者要立即处理,并予以公示,广而告之,让违法行为暴晒在阳光之下。三是对市场上流通的散装油,要不定期检测,严厉打击“挂羊头卖狗肉”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最后,当务之急是立即着手开展查处制假、参假、售假食用油的专项行动,全力以赴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黄局长指出: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非常及时,且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强,我们将马上部署专项行动,排查土榨油作坊,对存在问题的作坊,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打击。

  (作者单位:平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