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2015年,广西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了有效保障,参保人数、基金支出规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均创新高。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2015年全区八项社会保险基金参保人数同比均稳步增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2015年末,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76.61万人,同比增长4.01%;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12.85万人,同比增长4.47%;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88.19万人,同比增长4.04%;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4,170.65万人,同比增长0.27%;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94.48万人,同比增长0.31%;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36.80万人,同比增长7.23%;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75.23万人,同比增长4.93%;全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05.54万人,同比增长9.89%。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区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66.40亿元,同比增长13.5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0.72亿元,同比增长14.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5.76亿元,同比增长33.8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1.32亿元,同比增长12.8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70.87亿元,同比增长3.8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5亿元,同比增长16.5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50亿元,同比增长9.0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78亿元,同比增长55.4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39亿元,同比增长27.24%。
三是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1)调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广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待遇增加约190元。(2)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4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3)落实提高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不低于380元/人·年,比上年增加60元/人,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同时调低了新农合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了统筹基金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住院补偿最高封顶线由2014年的10万元提高12万元,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年人均100-120元提高到100-150元,高血压病等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补偿标准由1200-1500元调整为可补偿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500-5000元。(4)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2015年我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水平同步调整,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保障待遇;同时,从2015年起,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落实稳增长措施。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