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7个社会组织今年荣获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公益服务项目

31.01.2015  04:32

  近日,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公布,我区藤县慈善事业协会、玉林市桂南医院、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17个社会组织榜上有名,共获中央财政支持资金535万元。

  在这17个社会组织中,获得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的有4个,35万元的有1个,25万元的有12个,其中贺州市红丝带协会、南宁市李宁体育园等5个社会组织已是连续两年以上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这些社会组织将在我区开展贫困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流动儿童成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民培训等工作,涉及助学、助医、助残、助困等公益慈善服务。

  按照民政部要求,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还引入社会审计和评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总体实施效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与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奖惩相挂钩。(民间组织管理局 罗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