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私家车拉客罚三万元 非法运营将在信用办留名
当事人依然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南宁市运管部门首次表态认定私家车接入打车平台运营属非法运营,其后第三天,首例非法营运案件发生。对于该案件,南宁市运管部门最终认定当事人潘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处以罚款三万元。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运管处获悉,运管部门当天已经制作了处罚决定书,将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手中。而当事人潘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依然认为自己不属于非法营运,因为“没有收到钱”。
市运管处开出三万元罚单
7月31日上午,当事人潘某通过去哪儿网络平台应租了两名乘客,从广源国际至火车东站,在火车东站下客时被运政稽查执法人员查获。因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非法营运,市运管处对潘某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车辆。潘某在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当天就提交了陈述申辩书,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非法营运。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运管处获悉,在收到潘某陈述申辩书后,南宁市运管处根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通过现场询问笔录、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资料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书等资料作出相关处理,认定潘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出3万元罚款的处罚,并在当天制作处罚决定书。
南宁市运管处政策法规科科长杨燕燕称,制作处罚决定书后,处罚决定书会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手中,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有任何异议,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向南宁市法制办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要起诉
昨日下午,潘某表示,他收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很快进行了申辩。他说,自己当天要去东站附近一个小区接一名朋友,便在去哪儿平台上接了一个顺路的单。这是他接的第一单,也是抱着好玩的心态。
潘某称,尽管自己搭载人情况属实,但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因为虽然乘客通过手机进行了支付,但他却自始至终没有收到去哪儿网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他的钱。“我都没有收到钱,怎么算营运?”潘某表示,他不服南宁市运管处开具的处罚决定,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他将提起诉讼。
去哪儿网方面当天表示,目前,他们的平台只和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合作,并不允许接入私家车。至于南宁这起私家车涉嫌非法营运事件,目前平台上还暂未查到该私家车的信息。无论情况是否属实,去哪儿方面表示,下一步都将加强对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
非法运营者将在信用办留名
今年7月底,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就私家车挂靠接入打车平台行为首次发声,认定私家车接入打车平台运营属于非法营运,表示将加大稽查力度,并与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将参与非法营运驾驶员名单抄报南宁市信用办备案。南宁市运管处副主任林文表示,当前互联网打车平台推出的打车服务在客观上满足了运输市场的需求,但也存在监管漏洞,比如采用私家车挂靠的运营模式。从年初到现在,运管部门已经查扣了70多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其中就有部分车辆是通过网络平台来运营被查扣的。
此后,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立即组织执法力量连续多日在南宁市各大客运站、商业中心、主要出入城点对从事专车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并在表态后第三天,查获首辆私家车接入打车平台运营的行为。林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合作,对重点客运场所、出入城点从事专车运营的车辆持续地开展专项整治。并对确实存在非法营运事实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
非法运营车辆该怎么罚?
运管部门在查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时,在完成现场取证后会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运管部门随后会开具《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组织听证的权力及时限,在查实涉事车辆确实属于非法营运后会出具处罚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南宁市运管部门对于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罚金额一般都会按照最低限3万元进行处罚。 (记者 王志鹏)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