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
广西检察网8月18日讯(通讯员曾淑娥)近两年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以争创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契机,立足检察工作职责,延伸服务职能,不断创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举措,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通过创岗活动,逐步将我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小岗’发挥‘大作用’,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副检察长杨燕介绍,该院党组重视创岗工作,将创岗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并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支持,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创岗工作,该院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 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由办案经验丰富且富有爱心耐心的干警重点承办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出台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规章制度,保障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高效的运行。
该院还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首先是 加强审查逮捕、起诉职能,加大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打击力度。2014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强奸、猥亵妇女儿童和组织卖淫、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25人。对此类案件,该院坚持快捕快诉,做到优先受理、重点审查、高效办理。 其次是 加大对妇女儿童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两年多来,该院共向7名因刑事案件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被害人近亲属发放司法救济金近2万元。 同时, 该院还以发放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相关制度完善。今年年初,该院就近期办理的两起教师猥亵中小学生的案件向武鸣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大宣传、健全学校管理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
此外,该院在办案中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运用不捕、不诉、刑事和解等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严格实行犯罪记录封存、羁押必要性审查、寓教于审、合适成年人介入、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庭审教育等一系列有别于成年人案件的特殊办案制度,保障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
2014年以来,该院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中,以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共决定不批准逮捕10人,以情节轻微做相对不起诉处理2人,做附条件不起诉4人,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13件,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和亲情会见制度76人次,实行法律援助94次,进行社会调查46次,犯罪记录封存66件。
为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该院灵活多样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14年以来,该院共派出12名干警分别担任1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针对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和现象,深入学校开展16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11·25”国际反家暴日等节日契机,到社区街集宣传反家暴、防拐卖等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和相关法律,协调提供司法援助和开展志愿帮扶活动;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在校师生旁听庭审, 以“实例警示”塑造校园“敬法守法”思维习惯;联合县妇联开展“儿童剧进校园”活动,通过新颖、趣味的方式,将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进13所小学;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百万妇女学法律”的活动,邀请200多名基层妇女干部走进检察院,实地参观检察办案场所,学习法律法规;通过“武鸣检察”微信公众号,精心选择富有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或推介妇女儿童维权小知识共计20余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作者单位:武鸣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