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06.04.2016  16:46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积极探索“运作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合同化、标准科学化、考评制度化”的运作模式,共安排资金90万元,选择5个社区开展社区事务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其中:燕子岭社区安排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青少年服务项目;北宁、望州、人民北一里、兴东4个社区各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购买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包括政府委托的社区调查、扶老助残、困难群体服务、外来人口管理、社区戒毒康复、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 

     一、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拓宽购买服务范围。 本着“好操作、易考核”的原则,先期在条件较成熟的5个社区推行社区事务类政府购买服务,确定购买服务项目15个左右。承接服务的主体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明确街道办事处作为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主体。 

    二、立足服务特点,多样选择购买服务方式。 在购买服务方式上,注重结合岗位、项目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的管理。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包括有限竞争、双方协商等。对市场竞争性较为充分的领域,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扶老助残、青少年服务、心理疏导与慰藉、人才培训等项目,采取有限竞争公开招标购买方式;对企业较少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项目,采取定向委托购买方式。 

    三、立足服务质量,严格筛选承接服务机构。 为了使实施的政府购买社区事务类项目能真正体现专业化水平,城区根据购买服务的性质特点,对承接服务机构设置了必要条件。如购买服务岗位要充分考虑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购买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必须到达一定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条件,如近两年年检合格,承接的项目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全职人员应占30%以上),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有良好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和良好信誉等。 

    四、立足服务成本,科学核定服务费用标准。 依据国家行业收费标准或本地区岗位待遇平均水平,通过竞争性谈判商定,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岗位服务标准根据岗位规模、服务时间、岗位职责内容、岗位月薪平均水平和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服务项目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收费标准、项目服务要求、项目运作成本等因素确定。 

     五、立足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服务监督机制。 对购买的服务均与承接主体签订相关政府购买社区事务类服务合同,制定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依据相关的行业法规和合同实施管理和监督。城区民政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的落实,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服务费用,确保项目完成及时、质量保证、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报送单位: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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