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库移民局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12.01.2016  19:04

近年来,梧州市水库移民局根据水库移民工作实际,积极采取举措,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一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制定出台《梧州市水库移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局一把手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规定了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的几种情形,以及出庭应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二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针对一把手工作任务重、随机因素多,不能保证出庭应诉这一实际,实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AB岗制。明确一把手领导在必须出庭的情形下而无法出庭应诉的,必须保证其他副职领导代为出庭应诉。同时,为了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常态化,将出庭应诉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缺勤。

三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每次出庭前,行政机关负责人组织出庭应诉人员进行案情讨论,客观分析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细致推敲答辩,精心准备书面应答材料,针对法庭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法定职权、办理程序、实体认定、适用依据”四方面内容,梳理涉案法律、文件依据;明确争议焦点,做好观点梳理,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研究应对方法;庭审过程中,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答法庭提问,针对案情及时阐释法律法规的适用,重点发表综合辩论意见。

四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案后及时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对庭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采取有效举措,防范同类问题发生;在坚持行政诉讼事后监督的同时,强化事前的分析预测,及时研究办案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排找薄弱环节,规范行政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利用法院公开庭审的机会以案说法,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