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30.12.2016  20:09
    据央视新闻联播播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
    《意见》强调,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党的领导。
      《意见》提出,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
    《意见》还就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