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18位检察长签订和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1.02.2017  10:10

  广西检察网2月21日讯(通讯员陈昌军)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2月20日,桂林市18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桂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鼎立递交了《桂林市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该《责任书》要求,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责任人在任职期间,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抓业务的同时,必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该《责任书》共五条十七项内容。 

  (作者单位:桂林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