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红字〔2019〕18号
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拨付总会西部地区
博爱家园项目尾款的通知
南宁、桂林、百色、河池、崇左市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关于进行西部地区博爱家园项目工作验收的函》(红训函〔2018〕103号)精神,总会西部地区博爱家园项目的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项目尾款(项目款的20%)下拨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要求,落实好项目收尾工作。在项目总结评估过程中,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有关票据要完整归档,以备审计。
附件: 广西实施总会西部地区博爱家园项目尾款安排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9年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成保,0771-576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