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02.04.2016  12:37

  近日,为严防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南宁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级党员干部除单位统一组织祭奠英烈活动外,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当前正在开展市县乡三级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起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加强教育引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曝光、深挖各种“四风”行为,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形成廉洁过节好风气。

  节日期间,市民发现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向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1.电话举报:12388,按语音提示操作;

  2.邮件举报:[email protected]

  3.来信举报:南宁市嘉宾路2号 市纪委信访室收;

  4.网络举报:登录市纪委监察局网站www.nnlz.gov.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我要举报——举报入口”,按网站提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