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隆安县屏山乡民政办民政助理许燕凤失职失责造成优抚金损失问题。2015年至2017年,许燕凤在核实优抚人员基本情况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雅梨村2名原享受优抚金人员已于2013年去世的情况下,仍继续发放优抚金共计35440元,使优抚家属吃空饷,造成财政资金流失。许燕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宾阳县邹圩镇同礼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乃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至2016年,廖乃全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造成不符合条件的3户农户通过审批,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廖乃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秀区伶俐镇那樟村委会原副主任李国增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李国增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7700元。李国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乡塘区石埠街道老口村委会主任卢仕年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多起危旧房改造补助金被违规领取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老口村委会因把关不严,造成多起农户违规领取危旧房改造补助金问题;因管理和教育不到位,使一名村委干部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优亲厚友违规违纪问题。以上问题涉及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共计55740元。卢仕年作为村委会主任,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卢仕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为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扶贫工作落实不力、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紧盯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坚决纠正和查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要强化问责,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