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10起“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

11.09.2015  10:06

  中秋、国庆前夕,市纪委通报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让群众真正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151件,责任追究36人。这次通报的10起典型案件为:

  1.上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乱收费案。经查,上林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借上林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之机,违反规定擅自向116户经营户收取经营权费(进场费)53.2万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57.04万元,私设小金库8.64万元,公款私存853.31万元,用公款支付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万元。上林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斌等6名涉案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开除党籍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降低岗位待遇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人。

  2.邕宁区那楼镇财政所总会计黎凤华挪用补助款炒股案。经查,黎凤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编造虚假用款事由骗取转账支票、骗取或伪造他人审核签字、涂改账户资料等手段将其个人管理的农村住宅推荐户型补助工程款70万元转入其丈夫个人账户,并全部投入股票市场,造成国家补助工程款损失30多万元。邕宁区监察局对黎凤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马山县扶贫办原主任陆剑扶贫项目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案。经查,马山县扶贫办在实施百香果产业化开发扶贫项目过程中,时任主任陆剑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导致项目施工进度缓慢、种植幼苗因错过季节大面积死苗,给农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马山县纪委对陆剑及相关人员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将陆剑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邕宁区扶贫办原主任黄彩凤以权谋私高价采购低劣扶贫物资案。经查,黄彩凤利用担任邕宁区扶贫办主任职务便利,在扶贫项目采购中收受贿赂4万元帮助行贿方中标,采购远高于市场价位且质量低劣的物资用于扶贫惠民实施项目。邕宁区纪委监察局报城区党委、政府批准,给予黄彩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隆安县扶贫办原主任许英扶贫项目以权谋私案。经查,许英利用担任隆安县扶贫办主任职务便利,在推广种植百香果过程中收受他人好处费5万元,隆安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宾阳县黎塘镇司马村委原副主任卢少永巧立名目收取村民好处费和“保护费”案  。经查,卢少永利用担任司马村委副主任职务便利,以帮助村民获取危旧房改造补助指标和避免违建无证房屋被强行拆迁为由,向危改户和违建户收取好处费和“保护费”共计1.5万元。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殴打并致使当事人受伤住院治疗。县监察局对卢少永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武鸣县城厢镇合旗村村委原副主任黄尚元贪污案。经查,黄尚元利用主管农村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以低保对象神志不清、不能自理为由,截留4名低保对象的存折和低保金共计1.8772万元挥霍一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横县陶圩镇泮林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健贪污、受贿案。经查,陈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获得国家危旧户补助款的农户好处费共计2.46万元。并制作虚假材料,以他人的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76万元。横县纪委给予陈健开除党籍处分,审判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9.上林县乔贤镇板樊庄党支部原书记黄克忠骗取新农合医疗费案。经查,黄克忠先后两次利用伪造的诊断证明书、病人费用清单及医疗发票等材料骗取新农合医疗费共计2.6万多元。上林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审判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10.隆安县都结乡平荣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主任冯明庭乱收费案。经查,冯明庭利用担任平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职务便利,巧立名目向危改户收取照相费和燃油费共计0.6万元。并以帮助村民解决户口迁移、入户及更名等问题为由,收取村民“手续费”4万元。县纪委给予冯明庭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对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委(纪检组)一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守责任担当,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发扬“啄木鸟精神”,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或者发现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整改一起,形成震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记者 阮晓莹 通讯员 南纪宣)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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