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改委关于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

02.12.2017  01:17
 

市绩效办: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81号)精神,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涉及我委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共5项(其中,我委作为直接责任单位3项,作为涉及的其他责任单位2项),其它意见建议72项(其中,我委作为直接责任单位46项,作为涉及责任单位26项)。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关于对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大力开展整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整改完成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  

  2. 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提出的其它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