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获评精品案件

22.01.2017  19:04

  广西检察网1月22日讯(通讯员  李立华)近日,梧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3件案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这三件案分别为:苍梧县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李伟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藤县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刘同林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及岑溪市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陈宏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这三件案件还被推荐到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 

  据介绍,根据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检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从中评选出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25件。 

  (作者单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