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修改论文被老师索抱猥亵 当事教师被行政拘留

28.05.2015  10:41

  南宁晚报2014年6月20日11版报道

  一年前,在广西某高校曾经发生过“抱抱门事件”:该校一名大四女生李萍(化名)声称在修改论文时被指导老师容某猥亵,后者则表示只想给她一个礼节性的拥抱。

  此事在当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衍生了一句网络热词:“来,给爹抱一下。

  一年过去,在经历了行政复议、上诉等法律程序后,“抱抱门”事件于近期尘埃落定。南宁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公安机关对容某作出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5月21日,容某被警方执行去年的行政处罚决定,5月26日行政拘留期满。

  女生:论文指导老师“索抱索亲

  根据当时本报的报道,该高校大四女生李萍声称在2014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2时,其信息与安全科目论文指导老师容某在学校里帮她修改毕业论文。到了下午3时,容某要下楼,突然跟李萍说“来,给爹抱一下”。

  李萍碍于情面,委婉拒绝。她说容某走到门口后,又跑回来要亲她,然后用很大力气把她整个人放倒在教室旁边的一排椅子上,又亲又摸。直到李萍快要摔到地上,容某才停止走开。

  事后,李萍向学校反映。5月21日,学校通知李萍和容某调解,当时有3名学院领导在场,还有几名同学作证。李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展示了当时容某承认“索抱索亲”的录音内容。

  老师:想给她一个礼节性的拥抱

  这件事在当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容某于2014年6月19日主动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我的行为有损为人师表的形象,我愿意接受道德上的谴责”。同时,他也希望李萍同学能够自重。

  容某当时称,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觉得学生快毕业了,“我就想给她一个礼节性的拥抱,她拒绝了。事后,我主动道歉并接受处分,主要是想尽快平息此事”。

  容某还说,2012年,他任课李萍所在的班级时,为了传递学习资料,和学生互相加QQ为好友。就在这个时候和李萍认识,两人关系因此亲密起来。

  容某还出示了从2012年10月24日到2014年5月18日的QQ聊天和手机短信材料,证明他和李萍有过亲密关系,而且已超过一般的男女朋友关系,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强行非礼的事情。

  警方:调查近两月认定涉嫌猥亵

  西乡塘公安分局五里亭派出所于2014年5月21日接到李萍的报案,李萍声称被容某猥亵。警方于当天立案调查。

  昨日,负责调查这起案件的办案民警回忆说,因为案发地点位于教室,案发时除了当事的学生和老师外,并没有其他人在场。警方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搜集了旁证、知情人证言等证据,认定容某的行为涉嫌猥亵。

  2014年7月16日,西乡塘警方对容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容某不服,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同年9月9日,南宁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处罚的决定。

  容某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认为警方认定猥亵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处罚决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向青秀区法院起诉。

  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执行拘留

  今年1月,青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处罚。容某提出上诉。

  5月6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针对容某提出的三点诉求,西乡塘公安分局辩称,被诉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音频资料等证据证实;该案在办理过程中,从案件受理、传唤、调查、取证、处罚前告知,到作出处罚决定,全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警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对容某进行处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最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21日,容某因猥亵被西乡塘警方执行行政拘留,5月26日拘留期满,共五天。

  历经一年,“抱抱门”事件最终尘埃落定。

  据了解,去年事情发生后,李萍曾在网上公开抨击西乡塘警方不作为。警方表示,因为当时案件正在调查中,诸多细节不便向外透露。如今的终审判决,恰好证明警方在办案时的严谨。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