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决定 聂树斌案延长复查期限3个月
15.12.2015 13:17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新华社济南12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
据介绍,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止)。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和9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分别延期三个月。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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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15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