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梳理编制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权力、责任事项122项,精简88项权力、责任事项,精简比例达58.1%。其中,清理汇总本级权力事项100项,责任事项22项,日前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局也成为自治区第一批公布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首批14个政府部门之一。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