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税局召开《采购规范》工作推进会

07.09.2016  20:11

      近日,自治区国税局《采购规范》工作推进会在贵港市召开,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各市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局长、科长和部分基层采购人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国税局财务处处长戴学中就下半年如何进一步推进落实《采购规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采购规范》工作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全系统采购行为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采购规范》,是规范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全区系统各级国税局要切实把全面落实《采购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任务,单位“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府采购职能部门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高度重视抓落实的重要性,要经常抓、长期抓,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采购规范》贯彻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信心,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力求出成效。
      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全区各级国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落实《采购规范》的组织领导,把落实《采购规范》作为下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确保《采购规范》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针对各单位贯彻实施《采购规范》进度不够平衡的现状,下半年要以全面贯彻落实《采购规范》为抓手,以全面开展“政府采购规范年”主题活动为契机,将“学规范、用规范”作为全年政府采购工作的主题贯彻始终,围绕目标、谋划布局,落实责任、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的职能作用。
      梳理制度,保障到位。下半年,各单位要完成修订《非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规程》等制度,积极研究制定落实《采购规范》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需求管理、采购程序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扎实织密采购制度“篱笆”,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组织检查,力求实效。自治区国税局将贯彻落实《采购规范》情况作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市国税局执行落实《采购规范》及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延伸至部分县(区)国税局。各市国税局也将对所属县(区)国税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贯彻执行《采购规范》不留死角。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及动员部署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培训组织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制度建设情况、《采购规范》学习情况、采购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务必将《采购规范》贯彻落实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不干好不罢休。
      开展考评,倒逼落实。要将落实《采购规范》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并实行分档考评,依据各单位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情况报送、制度建设、信息宣传、系统检查等情况进行评分,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各单位《采购规范》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绩效考核,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促使各单位要把实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第一要务,压实“不被扣分”的责任,压实“不被减分”的责任,压实“争取加分”的责任,在机制上保证《采购规范》工作落实。
      强化引导,广泛宣传。一是要积极利用内部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微博、微信、QQ群等载体宣传《采购规范》,在全区国税系统积极倡导“知规范、学规范、用规范”的理念。二是要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专版2016年工作计划》,通过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报、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抓住宣传重点,加大力度,深入报道全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购规范》的心得体会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把该系统贯彻落实《采购规范》工作推上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