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部署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1.07.2016  18:42

  近日,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6〕118号),部署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通知》强调,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一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确保预算支出科学合理;三是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四是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五是着力做实项目库,创新项目库管理;六是强化项目管理,规范经费预算安排;七是推进预算评审,增强预算评审效果;八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通知》明确,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不再由区直主管部门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支出规划,改由预算单位直接在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进行编制,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汇总上报。按照“二上二下”程序,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各年度项目支出规划都要细化编制到具体单位、具体金额、明确具体支出用途。2017年支出规划与2017年部门预算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规划和预算,认真做好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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