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何兰教授受聘为自治区第五批特聘专家—自治区食药检所化学药质量与标准研究岗位
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申报的自治区特聘专家获得自治区区党委和区政府的批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品室主任何兰教授获聘为自治区第五批特聘专家—自治区食药检所化学药质量与标准研究岗位。
何兰教授先后主持多项国家自然基金、北京市自然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科技部支撑子课题、科技部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子课题、科技部十二五、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子课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益专项以及农业部公益专项子课题多项。发表SCI 源论文60 余篇,部分研究成果发表在Nature comm.,PNAS.,Angew. Chem. Int. Ed.,J.Am.Chem.Soc.,Org. Lett.,Chem. omm.,.Org.Chem., J. Nat. Prod.等国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
聘任自治区所特聘专家岗位后,双方将根据《自治区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共同签署聘用合同。聘期3年,期间何兰教授将对自治区所进行指导,带领团队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提升建设水平;推动自治区所自治区化学药质量与标准研究学科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国家和省部级课题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评估鉴定和申报奖励;推进化学药质量与标准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加强对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带动自治区食药检所化学药研究人才梯队建设等。
据了解,自治区“特聘专家”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在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区重点培育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选聘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他们提供科研创新平台。
自治区所一直非常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力度,依托自身设备、政策、平台等优势资源,支持高精尖人才组织申报和主持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不断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在2013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马双成研究员受聘于自治区特聘专家—中药质量与安全研究岗位后,自治区所再次获批自治区特聘专家,有力地推动了在中药民族药、化学药两大优势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和团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