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多举措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29.12.2016  01:05

  2016年,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研究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支持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 落实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运行 

  2016年,自治区财政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部门预算中专项安排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及应急救援支出经费7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的专项业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专家现场核查、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维护费等方面,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从 2015年的4000万元大幅提高到8000万元,为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其中:自治区本级资金4500万元,补助市县资金3500万元。自治区本级资金具体用于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1000万元,自治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000万元,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前期经费1500万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费500万元,北部湾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控系统建设500万元。切实推动了我区的社会公共安全事故开展隐患整治,加强了自治区级安全监管系统的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提供了财力支持。 

  三、大力支持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2016年自治区财政追加自治区安全监管局20000万元,用于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确保该学校建设的顺利开展。 

  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工作 

  2016年7月中央下达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897万元,自治区财政迅速会同安监局将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其中,安排安全监管局417万元,下达补助市县资金480万元,用于油气输气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和非煤矿山隐患治理等。 

  五、配合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方案 

  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9月,会同自治区安监局对烟花爆竹产业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完善《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财政政策意见,建立了激励机制,确定了补助标准。2016年11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合理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支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向财政部汇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中央有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二是 加快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总队三基地”暨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建设,提高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是 集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和行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杜绝一切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源头。 四是 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的治理和关闭,降低矿山非煤矿山的事故发生率,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 建立北部湾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等信息化综合平台,时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六是 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报送单位:经济建设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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