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积极支持全区审计机关业务开展
30.12.2016 02:0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支持全区审计机关工作开展,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78号)要求,提高预算完整性。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将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各市县审计机关专项经费共计1040万元提前下达给各市县。并要求各市县在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
此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全区审计机关业务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主要根据各市县财政困难情况、审计机关人员数量、业务工作情况等进行分配下达,对于全区审计机关特别是贫困县审计机关工作开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送单位:党政群团处 编辑:耿学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0.12.2016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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