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终止自治区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

21.05.2015  19:33

  鉴于此次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除西江干流缓慢上涨接近洪峰外,其余江河水势平稳。依据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自5月21日17时起终止自治区洪涝灾害IV级应急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报,22-24日我区又将有一次较强降雨天气过程,请各地各部门组织落实强降雨防御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