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0元 南宁至桂林最低仅需50元

04.02.2015  14:37

记者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售票处获悉,南航、厦航、吉祥航等航空公司已发布通知,自2月5日零时起(以出票时间为准),800公里以上以及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0元。国内其余航空公司也将会在2月5日前跟进调价。

据悉,此次调整前,800公里以上、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分别为30元、10元。这是自2014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第6次下调,自去年9月由原来的120元/人下调为110元/人开始,去年10月、11月、12月、今年1月,燃油附加费一直是每月一降,最终调至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800公里以上、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下降了120元和70元。这对春节出行的旅客无疑是利好消息,即2月5日起购买国内航线机票,税费只需付民航发展基金。

受益于此次燃油附加费的下调,市民出行将得到更多的便利,以桂林至南宁为例,南航广西公司自去年11月便已推出官网0元购票活动,凭借其以登机牌或行程单免费乘坐机场大巴的活动,再加上此次停收燃油附加费,乘坐南航飞机从南宁飞往桂林或从桂林飞回南宁仅需5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该费用以每运输吨多少金额或者以运费的百分比来表示。2000年,国内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费用约占机票全价的10%—25%范围内起伏。

本次取消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是6年来的第二次。2009年1月15日至11月13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停征过10个月,原因也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而去年春运期间,国内航线燃油费正处于高位: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记者 王志鹏 通讯员 谢璐莹 谭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