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晚上去偷花 被抓后赔了近千元还被拘5天

29.07.201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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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见习记者 李昕祺 通讯员 潘枥林) 开车经过花卉市场,看见花店门面外摆了许多盆花,一对男女便起了贪念偷偷拿了几盆。20日他们被桂中派出所查获后,却抱着“那就算我买下来”的想法要逃避法责。可有些事不是花钱就能“摆得平”的,他们最终被警方各处以行政拘留5日。

  20日早上,桂中派出所接到东环大道某花卉市场开花店的老板蒋先生报案称,他放在门面外的盆栽被人在晚上搬走了很多盆。

  民警调取了市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19日晚,一辆银白色带天窗的车开进了该市场后,便在离蒋老板店铺不远的位置停了下来。之后就看见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开始把门面前的花盆往车上搬,来来回回搬了5、6趟之后,车子就开走了。

  随后,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了该车的信息,并查到了该车车主为一名姓周的女子。

  当民警联系上周某后,对方已意识到民警为什么找她:“我在电话里不方便解释,我过去一趟和你们解释吧。”民警提出让周某带着当晚那名男子一起来,周某也答应了。

  不久后,周某与男子程某到了派出所,向民警说出了当晚的事情经过。

  原来,19日晚,他俩一起吃饭后,因程某喝了点的酒,便由周某开车,想去该市场附近喝油茶。由于喝油茶的地方关门了,两人看见花店外摆放了许多盆花,便起了贪念,随意各挑了些搬上车。

  周程二人随后表示,愿意花钱将花买下来,希望民警不再追究。

  “很多事不是花钱就能摆平的,特别这事已触犯到了法律。”民警听了后,表示花钱赔偿当事人和他们的违法行为是两码事,即使他们赔偿了,该追究的法律责任还是得追究。

  最终,周程二人照价赔偿了蒋老板965元,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