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04.11.2016  16:05

  11月3日,蒙山县政府下发《蒙山县2016年度乡镇绩效考评指标考评细则和县直单位综合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到该县各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

  该《细则》将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农村气象服务站管理、气象信息员职责、气象大喇叭管理、区域气象自动站设备和探测环境保护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的绩效考评指标,对各乡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

  蒙山县人民政府将2016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该县9个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此次对乡镇的气象防灾减灾考核,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管理,增强蒙山县基层各部门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为气象部门做好综合气象服务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文/钟娟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