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县食药监局“五查五要求”做好春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8.02.2017 23:4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春季开学伊始,为加强对学校饭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用餐安全,预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南宁市隆安县食药监局采取监督检查和公开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要求各学校食堂在新学期开学供餐之前,严格打扫食堂卫生,做好防蝇防鼠和餐饮具的保洁消毒工作;对新聘请人员或健康证到期人员督促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食品及食品原料库房要认真整理,分类摆放并标识清楚,严防过期霉变食品流入食堂。
二是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新建食堂,一定要及时建立;已经建立、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做到定岗定责。
三是检查学校食堂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和安全预防。要求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到定量采购,定期检查食品及食品原料库房,严防变质滋生病菌,严禁加工制售四季豆、发芽土豆、凉拌菜、腌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检查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工作。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留样管理制度,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每天要坚持做好晨检记录,对身体不适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要设立专用留样冰箱,配备足量留样盒,建立留样登记记录台帐,由专人负责做好留样工作。
五是检查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上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登记管理制度,采购时索要供货商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业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和收验货等相关票据,并进行登记,未能提供以上证照和票据的供货商,一律不得进行采购,所有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按月归档。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8.02.2017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