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一步规范“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

27.10.2016  07:36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质量,加快“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及验收工作。
    《指南》指出,“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蔗区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要求为:“双高”基地土地整治建设完成后,基地项目片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在200亩以上,单幅地块长200米以上、宽25米以上,面积在7.5亩以上,且坡度在13度以下,土地平整地块内部局部起伏高差应控制在10厘米以内,单幅地块之间最远距离不超过100米。蔗区排水工程要根据基地片区地形地势的实际情况按需建设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从而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田间道路工程要采用泥结石路面,泥结石厚度不应小于15厘米,宽度及路面压实度能满足大中型农机作业和运输。
    《指南》明确了“双高”基地土地整治施工要求。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要按照实地详查、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实地放样、修筑施工便道、清理表层、剥离表土层、清理障碍层、挖填平整、填方去基层压实预留超高、修筑新田埂、基地深耕、表土回填等十三个工序。蔗区排水工程施工工序分为实地放样、排水沟开挖、地基处理、浆砌砖或现浇砼等四个工序。田间道路工程施工工序分为施工放样、路基开挖、路堤填筑、垫层施工、路肩砌筑、路面施工等六个工序。
满兴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