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法院+工会” 打造职工维权“利器”

07.05.2020  09:53

3月24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内,农民工王某民拿到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等共计19.7万余元,一起劳动争议案得到圆满解决。该案是银海区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首例调解成功的案件,也是广西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11地试点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其中,北海市成为全国总工会试点市之一。为此,自治区总工会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把梧州、贺州市总工会列为自治区总工会的试点市,对开展好“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新模式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自治区总工会将推动在试点地方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配合法院建立委托调解工作机制,推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及其他制度。也将从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仲裁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工会干部、社区干部中选聘调解员,建立一支专业化调解队伍。
  “‘法院+工会’调解新模式,让劳动争议化解搭上了便民直通车。相比于仲裁、诉讼,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在维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