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成利用“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数据和农业普查数据更新名录库工作

22.06.2017  15:03

为有效利用“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数据和农业普查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利用“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暂行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广西农业普查数据实际,广西普查中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及时将两项数据更新到名录库,进一步提高了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数据为2016年国家反馈四季度数据,广西共组织市县两级普查中心系统工作人员,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年报公示信息、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多方位互联网行政登记信息系统,并结合实地核实的办法,对工业580家、建筑业68家、服务业1806家样本单位与名录库单位不一致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更新到名录库,进一步提高名录库数据的准确性。

农业普查数据为已通过逐级审核验收的广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603表基层数据。主要由自治区普查中心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依据农业普查的最新数据,更新了名录库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归属法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全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非企业单位支出、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等指标,及时将最新的普查成果应用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