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强化“五性”谋划推进2015年工作
2015年桂林市国土资源工作紧紧围绕保发展、保耕地、保民生、保权益、保稳定的工作任务,紧扣国土工作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强制性和主动性工作特点,保障桂林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优先保障市本级、发达县区、中心城镇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大做强特色矿业经济,促进生态和谐矿山建设。拓展耕地占补平衡空间,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桂林市耕地后备资源五年规划》,做好耕地开垦项目的立项、实施和储备,研究制定桂林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办法。完善用地预审机制,出台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第一道“闸门”。
二是强化工作的计划性。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出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意见,推广临桂经验,年内拟完成新开垦耕地1000公顷。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等项目实施,抓好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精准管理用地计划,保障重大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制定出台扶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树立“大储备”观念,积极探索市县跨区域合作开发储备土地机制,两年内将临桂、灵川300多公顷土地纳入市本级储备范围。规范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落实矿山督察、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制订全市采矿权基准价款,扶持一批重点矿产企业。
三是强化工作的指导性。继续积极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突出分类指导和应用,切实保障重点旅游项目在相关规划的管控下全面实施,制定完善统筹推进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的准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地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多措并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巩固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整改专项工作成果,强化征地和供地效率,确保各县区近五年实施供地率达60%以上;组织开展新一轮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审管分离”行政审批和职能转变改革,实行行政审批局长负责制,强化市局层面行政审批管理权和审核权;进一步提高用地报批的质量和效率;年内所有县局全面推行以“审管分离”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工作节点要求在年底前实现统一登记。
四是强化工作的强制性。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从严处理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整改落实不力的,暂停安排用地指标;严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对因征地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问题处理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区,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到位,群众息访。
五是强化工作的主动性。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好形势预判、群测群防、工程治理三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继续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权益,落实《桂林市城区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用地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好民生用地;建立农村建房服务机制,帮助和指导群众依法依规建房。做好国土资源信息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