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开会须到定点场所并执行统一标准
4月13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制定了《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各市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实行资源共享,供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时共同使用,各级党政机关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会议费一直是“三公”经费的大头,《细则》将从哪些方面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细则》进行了说明。
要求 伙食费标准可明细到单餐
据介绍,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以下称会议定点场所)。那么,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呢?
据介绍,要想成为会议定点场所,首先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同时,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上述只是前提条件。”该负责人表示,要想成为会议定点场所,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的,应先书面报经财政厅批准后执行。确定会议定点场所有五大原则(详见附表)。
据了解,会议定点场所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对于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价格,则由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各市财政部门,控制在本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内。
管理 会议定点场所两年调整一次
会议定点场所是否实行“终身制”呢?该负责人表示,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
协议期满后,对符合招标文件中续约规定的定点管理场所,由定点管理场所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当然,也可自愿退出,会议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
在协议期内,会议定点场所不得提高协议价格,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同时,提供的协议价格比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要更加优惠,且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如果在协议期内,会议定点场所出现服务功能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以及由于其他情况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可由会议定点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场所管理系统办理注销。
权力 会议定点场所可拒绝超标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都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该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对会议的管理,《细则》明确,由财政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全区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并负责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的管理与运行维护,指导、协调全区会议定点场所注册、日常管理、处理投诉等工作,负责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细则》要求,党政机关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同时,《细则》赋予了会议定点场所拒绝党政机关提出超出协议的服务项目和要求的权力。
《细则》同时规定,会议定点场所一旦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等5种行为之一的(详见附表),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此外,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或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可导致取消会议
定点场所资格的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六、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确定会议定点场所五大原则
一、数量适当,以能满足党政机关会议需要为宜;
二、布局合理,交通便利;
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
四、价格优惠,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对会议的收费,必须给予优惠;
五、公开公平,对各类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执行公开、统一的采购标准。(肖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