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多措并举支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06.05.2016  01:59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广西财政通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药卫生人才培训培养、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新农合分级诊疗激励等措施多点发力,支持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力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16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10.76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一是安排0.8亿元,支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安排6.84亿元,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安排3.12亿元,支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工资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妥善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待遇。通过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奠定形成首诊在基层的基础。 

  二、支持医疗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1.64亿元,用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人员服务水平。通过培养一批符合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全科医生、住院医生以及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切实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医学人才缺失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6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资金3.87亿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推进综合改革。通过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收入分配等综合改革,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助推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四、修订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修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明确提出通过新农合基金补偿标准差异化措施,将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病种的报销补偿比例提高5-10%,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农村居民分级诊疗,实现向基层倾斜。 

 

信息报送:社保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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